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26日

廣東省“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

(2018-2020年)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我省“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加快推動“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立全省一盤棋工作機制

在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下,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提出“數字政府”建設總體框架和要求,各地各部門承擔“數字政府”建設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統一領導、上下貫通、協同推進、執行有力的全省一盤棋工作機制,推動“數字政府”各項改革建設任務落實。

(一)建立常態化工作協調機制。各地各部門明確1名處級及以上干部負責協調本地區本部門的“數字政府”建設日常工作。根據工作推進情況,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月度、季度召開工作協調會議,統籌推動全省工作任務落實。(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二)建立日常檢查和月度通報機制。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對“數字政府”各項改革建設任務進行檢查跟蹤,定期對改革建設進展和突出問題進行通報。各地各部門于每月初報送上個月工作進展情況材料。(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三)組建工作專班。針對“數字政府”改革建設重點任務,強化業務部門推進改革的主體責任,圍繞營商環境、民生服務、協同辦公等重點任務組建專班,明確牽頭部門及配合單位,切實解決業務流程整合優化、系統數據對接等問題。(省直有關部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四)建立“管運分離”建設運營模式。各地參照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模式,設立“數字政府”建設運營主體,模式有兩種:一是與數字廣東網絡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數字廣東公司”)合作,推動數字廣東公司在本地成立辦事機構或分公司;二是成立本地運營公司,按照“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加強與數字廣東公司合作,協同推動系統整合及省市系統、數據對接等工作。同時,鼓勵廣州、深圳等地級以上市探索創新建設運營模式。(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發揮數字廣東公司支撐作用。指導數字廣東公司加快機構建設,派固定人員駐場省直各部門,協助梳理政務信息化建設需求,提供現場運維和技術保障等服務,為“數字政府”各項建設任務落實提供支撐。(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六)開展地市綜合試點。圍繞機制改革創新、業務應用協同、營商環境優化、便民服務提升等任務,在廣州、深圳、江門、肇慶、云浮等地級以上市開展“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綜合試點,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舉措。(試點市政府牽頭)

二、優化營商環境

落實我省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行動方案要求,將“數字政府”建設作為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再創營商環境廣東新優勢的著力點和突破口。

(一)推進投資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統一服務、在線監管。推進投資項目庫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和應用,推動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在一個平臺辦理,實現項目一門受理、一網辦理、一站服務,逐步做到“一張表單、一套材料”完成多個事項的申辦和并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流程,實行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統一管理。(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等部門配合)

(二)推進“多證合一”和“企業開辦”主題服務應用。推進“多證合一”備案信息申報系統和“開辦企業一窗受理”系統應用,實現企業注冊、刻章、申領發票、備案信息補充采集等一站式服務,優化銀行開戶環節。(省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稅務局、氣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等單位配合)

(三)優化不動產登記業務。組織梳理不動產登記事項,優化辦事流程,明晰數據需求清單,由數據提供部門按數據需求清單及時提供完整數據。各地按省統一要求組織優化不動產登記業務。(省自然資源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等部門配合)

(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制,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事項,加快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平臺與行政監督部門管理的電子政務系統聯通互認,持續提高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水平。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數據整合共享和信息公開,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分析。(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五)推進中介服務規范管理。及時規范和公布中介服務事項,積極穩妥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上線應用,建立健全中介服務超市監管機制,大力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逐步形成統一規范、開放競爭、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務市場。(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六)持續疏解各類商事服務堵點。聚焦商事服務領域辦事堵點,針對市場主體在辦事過程中營業執照、清稅證明、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等材料重復提交的問題,推廣電子證照應用。加強事項辦理證明材料、填報數據的精簡、復用和共享,支撐便捷辦事應用。(省直各部門負責)

(七)推進人才服務優化。加強人才服務事項梳理,推動辦事流程優化。加快省人才網建設應用,實現人才服務事項一門受理、一網辦理、一站服務。建設“粵省事”人才服務專區,為我省高層次人才提供貼身服務。優化省人才工作綜合管理平臺,推動“珠江人才計劃”“廣東揚帆計劃”“廣東特支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項目納入平臺統一辦理,實現在線申報、受理、審批。(省委組織部牽頭;省教育廳、科技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衛生健康委、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等單位配合)

(八)優化科技創新業務綜合管理。通過系統整合和數據共享,實現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新型研發機構評審、企業研發補助資金核定、科技金融服務、科技項目審批等業務的全流程、一體化管理。(省科技廳牽頭)

(九)推進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企業咨詢、訴求在線服務。依托省政府門戶網站,建立省級跨部門涉企政策“一站式”網上發布平臺,支持各地建立本地區涉企政策“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實現政府政策庫與適用企業相匹配,為廣大企業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起的政策信息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

(十)擴展營商環境主題服務應用。推進市場監管應用,開展跨境貿易、納稅、獲得電力等主題服務,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廣東電網公司牽頭)

三、提升民生服務水平

開展群眾辦事百項堵點疏解行動,重點圍繞辦事證件證明材料,通過數據共享、電子證照應用、流程優化等方式,讓百姓少跑腿、數據多跑路,切實提升群眾獲得感。

(一)公安類堵點疏解。通過梳理優化服務事項、簽發電子證照、共享應用人口信息、復用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重點解決戶口遷移、登記、注銷不方便等問題,以及辦理身份證和居住證反復提交證明、車輛違章異地辦理難等堵點問題。(省公安廳牽頭)

(二)民政類堵點疏解。通過電子證照應用,加強對身份證明材料的共享,解決婚姻登記以及高齡老人津貼領取不方便等堵點問題。(省民政廳牽頭)

(三)社保類堵點疏解。梳理優化社保民生服務事項,通過電子證照應用、數據共享等方式,解決異地就醫、職業資格認定、社保轉移和補繳服務、領取養老保險和生育保險程序繁瑣等堵點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障局牽頭)

(四)教育類堵點疏解。推動學籍學歷信息的共享應用,通過電子證照應用、數據共享等方式,解決中小學生轉學難,學籍、就讀證明共享難等堵點問題。(省教育廳牽頭)

(五)衛生健康類堵點疏解。通過電子證照應用、數據共享等方式,推動出生醫學證明、生育服務證、死亡醫學證明等共享應用。(省衛生健康委牽頭)

(六)國土類堵點疏解。梳理優化房屋交易登記相關服務事項,推動電子證照共享應用,解決開具購房證明、房屋交易備案等辦事場景重復提交資料問題。(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

(七)持續疏解各類民生服務堵點。結合國家堵點行動計劃,持續疏解各類民生服務堵點,優化提升我省民生服務水平。(省直各部門負責)

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

開展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梳理,進一步規范事項名稱、辦事流程、申辦材料等辦事要件,為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提升網上辦事能力奠定基礎。

(一)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機制。理順全省行政權力事項管理與政務服務實施管理機制,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實施目錄清單管理一體運作、無縫銜接。(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牽頭)

(二)規范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要素。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結合各級政府部門實施政務服務事項的具體要求,制定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填寫指引。(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委編辦、省司法廳配合)

(三)完善行政權力事項實施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落實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十統一”標準化梳理要求,省直各部門會同市、縣(市、區)對口部門梳理編制本系統全省行政權力事項實施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省直各部門負責)

(四)完善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梳理規范、行政權力事項實施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梳理和發布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優化。落實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圍繞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依申請辦理的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公共服務等6類政務服務事項,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精簡辦事材料,優化辦事流程。2018年底前,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85%,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60%,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提供的材料減少30%以上,省級政務服務事項力爭85%以上“最多跑一次”,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力爭實現60%以上“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前,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90%,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70%,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提供的材料減少60%以上。2020年底前,除經本級政府批準的事項外,省、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100%網上可辦、100%“最多跑一次”。(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便捷服務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及統一標準規范,加快推進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和應用。

(一)推進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和應用。

建設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完成全省各級政府網站的遷移和內容發布。

1.建設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按照國家關于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的要求,加快推進全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省府辦公廳牽頭)

2.提升省直部門及市級政府網站集約化水平。依托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分批完成各地、各部門政府網站的遷移整合,實現統一標準規范、統一技術平臺、統一安全防護、統一運維監管。(省府辦公廳牽頭)

(二)推進省政務服務網集約化建設和應用。

將省網上辦事大廳改造升級為“廣東政務服務網”,完善省政務服務集約化平臺,形成全省統一的“互聯網+政務服務”入口。各地各部門不再保留自建的網上辦事分廳或窗口。

1.完善省政務服務集約化平臺。支持各地各部門通過開通賬戶方式設置政務服務網服務站點。優化省統一用戶中心,方便企業群眾自行維護用戶信息、上傳及管理自制電子文件、查看電子證照及政務服務辦件情況。按照統一運營管理要求,建設省政務服務平臺管理系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優化政務服務網服務站點。各地各部門依托省政務服務網開通本地本部門政務服務網服務站點。省直各部門根據業務應用需求,做好本部門相關信息的檢查及內容保障。各地組織本市、縣(市、區)、鎮(街)、村(居)開展政務服務網服務站點個性化服務專欄配置和內容遷移,做好分級管理和內容保障。各地各部門做好辦事常見問題等辦事知識的梳理和錄入。(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3.推進省統一用戶中心數據歸集。各地各部門按照省統一用戶中心數據歸集標準規范,做好本地本部門相關系統(特別是自建業務系統)的數據對接,在辦事過程信息(申請、受理、辦事環節、特殊程序、辦結信息、材料信息等)、電子證照目錄信息等內容產生2小時內,把對應的數據提供至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4.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數據資源中心對接。按國家統一標準規范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數據資源中心對接,及時上報政務服務數據,依托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開展跨層級、跨地區政務服務數據共享。(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三)推進政務服務統一申辦受理。

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一個流水號”辦理,推動更多事項網上辦理,提高事項在線辦理成熟度,提升企業群眾“一網通辦”辦事體驗。

1.完善省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制定統一辦件流水號、界面風格、系統建設及接入等規范和指引,強化平臺政務服務運營監控能力。(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開展省直部門和地市系統改造對接。有自建申辦受理及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按統一規范做好自建業務系統的改造和對接。各地按統一規范統籌組織本地區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審批平臺以及本地區部門自建業務系統的改造和對接。(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統一管理。

推進政務服務全省一個事項庫、一個管理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規范化、標準化、動態化、陽光化管理,推動全省不同渠道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數據同源發布、同步更新。

1.升級省事項目錄管理系統。將系統管理范圍拓展至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其他類行政權力事項,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庫,并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事項庫對接,及時上報政務服務事項數據。(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進事項目錄信息對接和應用。省直部門按統一規范做好自建申辦受理及審批系統與省事項目錄管理系統對接;各地級以上市按統一規范統籌組織本地區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審批系統(包括市、縣部門自建業務系統)的改造和對接,采取自建事項目錄管理系統的,要按統一規范與省事項目錄管理系統對接,從省事項目錄管理系統獲取事項信息。推進事項目錄信息的應用,推動線上線下渠道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數據同源發布、同步更新,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強化效能監督。

拓展監督深度廣度,將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政務服務情況全部納入監督范圍,提高數據支撐能力,健全相關監督管理規則制度,對各地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狀況開展評估、監督和考核。

1.升級優化效能監督系統。升級優化系統功能,完善效能監督系統指標要素和規則庫等,實現對省政務服務網、統一申辦系統、事項目錄管理系統、電子證照系統等使用效能的監督。(省委編辦、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健全監管制度和辦事監督機制。加強實時評估考核,健全監督制度和辦事監督機制,實現網上政務服務狀況的實時榜單管理。(省委編辦、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3.建立完善效能監督評價考核辦法和指標體系。重點圍繞服務事項入駐、服務事項辦理、用戶使用、覆蓋機構等內容,建立效能監督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完善效能監督評價考核辦法。(省委編辦、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六)拓展移動政務服務。

推進“指尖計劃”不斷深化拓展,推動更多服務事項可在移動端辦理,提升“粵省事”品牌影響力。

1.優化完善“粵省事”平臺服務能力。提升“粵省事”平臺消息推送、手機支付、物流信息、地圖信息、文字識別等能力,制定“粵省事”平臺接入規范,實現平臺服務進駐申請、注冊、發布等規范化管理。(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拓展“粵省事”高頻便民移動服務應用。結合百項堵點疏解工作,梳理本系統高頻便民服務事項,按方便手機辦理的要求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按統一規范接入“粵省事”平臺,并確保提供及時、可靠服務。(省直各部門負責)

3.拓展“粵省事”營商移動服務應用。組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梳理涉及個體工商戶等服務事項,按方便手機辦理的要求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按統一規范接入“粵省事”平臺,并確保提供及時、可靠服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4.拓展“粵省事”地市移動服務應用。各地梳理公積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車輛管理、違法處理、駕駛證辦理等高頻服務事項,按方便手機辦理的要求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按統一規范接入“粵省事”平臺,并確保提供及時、可靠服務。(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5.拓展政務服務渠道。推動“南方+”客戶端與“粵省事”對接聯動,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南方報業傳媒集團牽頭)

6.規范運營移動政務服務。各地各部門按統一要求,開展移動政務服務分級運營、協同聯動,完善支撐移動政務服務的自建業務系統運管管理,確保提供及時、可靠服務。(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7.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對接。按國家統一標準規范,將移動端服務資源分批接入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七)強化咨詢投訴系統支撐。

按照“統一規劃、分級辦理”原則,形成上下覆蓋、部門聯動、標準統一的一體化政務服務咨詢服務體系,實現群眾訴求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

1.建設完善政務服務專業咨詢投訴系統。按照“一號對外、渠道聯動、分類處置”的要求,建設省級政務服務熱線,完善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專業咨詢投訴系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廣州市政府配合)

2.開展政務服務專業咨詢投訴系統應用。對事項上線、政務辦件、證照共享、結果送達等事項服務,開展全程監督、評價并及時反饋。(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六、推動政府內部協同運作

(一)提升政府部門辦公一體化水平

增強政府部門辦公集約、移動、協同能力,逐步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信息共享和辦公協同。省直部門原則上不再新建部門獨立的辦公自動化系統(OA)。

1.建設省集約化協同辦公平臺。省統一建設SaaS模式的集約化協同辦公平臺和政務微信平臺,滿足省直部門共性辦公需求,支撐省直部門通過開賬戶方式按需配置使用。建設集約化非涉密電子公文交換平臺。制定相關平臺的接入規范。(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進省集約化協同辦公平臺應用。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金融局、地質局等部門首批試點應用集約化協同辦公平臺。涉及新建、改建辦公自動化系統(OA)或因機構改革新組建的省直部門,推薦優先使用省集約化協同辦公平臺。(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應用單位負責)

3.推進移動政務辦公應用。自建辦公自動化系統(OA)的省直部門及地級以上市級政府辦公室(廳),按成熟一個、對接一個的原則,逐步將自建辦公自動化系統(OA)按照統一規范接入政務微信平臺,推動移動政務辦公應用。(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4.推進非涉密公文交換無紙化。自建辦公自動化系統(OA)的省直部門,以及自建電子公文交換系統的地級以上市,按統一規范與省集約化非涉密電子公文交換平臺對接。未建電子公文交換系統的地級以上市,可使用省統建的集約化非涉密電子公文交換平臺。各地各部門推動電子公文在本地區本部門規范應用,組織應用非涉密電子公文交換系統。(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5.提升政府部門協同水平。制定電子公文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門依托省集約化協同辦公平臺,優化跨層級、跨部門協作流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省府辦公廳牽頭)

(二)推進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規范管理。

加快省、市、縣三級“一張網”公務用車管理平臺使用,逐步推進政府機關土地房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1.推進省直部門公務用車規范管理。推進省直各部門公務用車申請、審批、調度、車輛日常保養加油等統一納入省公務用車管理平臺管理,按要求對納入平臺管理的公務車輛安裝車載衛星定位終端。省直各部門對終端使用負主體責任,確保終端正常運作,定位數據和軌跡信息及時上傳,做好平臺數據初始化及填報。(省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

2.推進各地公務用車規范管理。推進未建公務用車管理平臺的地級以上市統一使用省平臺管理公務用車。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本級公務用車平臺的運營管理,指導縣(市、區)公務用車主管部門開展平臺運營管理工作,鄉鎮、街道公務用車統一納入對應縣(市、區)公務用車平臺管理。已建平臺的地級以上市盡快明確使用省平臺或以自建平臺對接方式接入省平臺。保留自建平臺的地級以上市要按照中央車改辦及省相關要求完成系統改造以及與省平臺的數據對接。各地級以上市負責本地區公務用車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安裝工作,安裝方式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相關經費由本級財政安排解決。(省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3.推進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規范管理。推動辦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實現政府機關土地房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省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

(三)推動電子督查應用。

推進集督查和績效信息采集、分析、管理、監督、運用為一體的“督考合一”綜合信息管理服務平臺應用,提升政府督查工作效率,形成“大督查”工作格局。提煉分析督查數據,為督查決策提供支持。(省府辦公廳牽頭)

七、加強業務應用支撐

(一)推動電子證照服務應用。

推動各地各部門依托省電子證照系統開展電子證照制證、用證服務應用,實現電子證照互信互認,切實解決企業群眾辦事提交材料多、證明多等問題。

1.升級優化電子證照系統。按國家統一規范,建設完善省集約化電子證照系統,并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對接,及時向國家上報電子證照目錄數據。(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進電子證照數據匯聚及服務應用。按省電子證照應用統一規劃,各地各部門統一應用省集約化電子證照系統的制證、用證服務,逐步推進本地區本部門電子證照信息數據向省統一電子證照庫匯聚。有自建申辦受理及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按統一規范做好自建業務系統與省集約化電子證照系統對接。各地按統一規范統籌組織本地區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審批系統(包括本地區部門自建業務系統)與省集約化電子證照系統對接。(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3.推進全省電子證照目錄注冊發布。各地各部門按統一規范,組織電子證照目錄編制和注冊工作,梳理政務服務事項與電子證照的關系。省直部門組織開展對各地對口部門電子證照簽發的統籌和審核,實現全省電子證照目錄規范動態管理。(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4.推進高頻證照的簽發和應用。結合群眾辦事百項堵點疏解行動、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重點圍繞企業群眾辦事反映突出的證件證明材料多、重復提交等問題,梳理本部門高頻證照,推動業務辦結時同步簽發電子證照。在相關政務服務事項受理、審批等環節開展電子證照應用。(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推動統一身份認證服務應用。

推動各地各部門依托省統一身份認證服務開展法人和自然人身份認證服務應用,解決企業群眾辦事在不同地區平臺和部門業務系統重復注冊驗證等問題,實現“一次認證,全省通行”。

1.優化統一身份認證服務。完善刷臉、掃碼、數字證書等登錄方式,優化簡化注冊與實名核驗等流程規范。融合公安部門個人身份核驗能力,結合市場監管部門電子營業執照提升法人身份核驗能力。按照規范對接國家統一身份認證系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公安廳、市場監管局配合)

2.推廣應用全省統一認證服務。各地推動已建統一認證平臺逐步整合到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原系統賬戶遷移到省統一賬戶庫。各地各部門按政務服務全覆蓋的要求,梳理需對接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的業務系統清單及擬接入時間。有自建申辦受理及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按統一規范做好自建業務系統與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對接。各地統一規范統籌組織本地區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審批系統(包括本地區部門自建業務系統)及其他政務信息系統與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對接。(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推動標準化統一服務應用。

圍繞物流、電子印章、網上支付等共性需求,以集約化方式提供標準化統一支持,推動各地各部門開展相關服務應用,提升政務服務與協同辦公便捷化水平。

1.提升統一的物流、電子印章、網上支付服務等標準化服務能力。充分利用現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務,建立省統一物流服務系統,并與網上支付對接,實現申請材料和辦理結果的遞送和支付應用。依托國家統一電子印章系統,提供電子印章制發、驗證服務。升級完善省財政廳繳費平臺,以非稅收入征繳為基礎,提供網上支付在線“一站式”業務辦理。制定相關平臺的接入規范。(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動物流服務應用。圍繞政務服務和協同辦公涉及的申請材料、審批結果、印刷物遞送等需求,組織開展統一物流服務應用,推動企業群眾少跑腿。(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3.推動電子印章服務應用。圍繞政務服務和協同辦公涉及的辦件結果電子證照蓋章與驗章、公文蓋章與驗章等需求,組織開展電子印章服務應用。(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4.推動網上支付服務應用。圍繞政務服務和協同辦公涉及費用支付的業務需求,組織開展網上支付服務應用。(省財政廳牽頭,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八、推動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共享應用

統籌規劃構建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中心,各地各部門已建在建數據平臺作為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中心的數據節點納入統一管理,打破數據孤島,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應用。

(一)推進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應用。

1.優化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體系。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目錄和數據共享交換標準規范,提升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體系一體化水平。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原則和“省市兩級平臺、三級管理”架構,完善與國家平臺和各地平臺對接。升級改造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提升平臺數據共享交換支撐能力,實現對各地平臺統一管理、調度、監控。(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動省直部門數據共享應用。省直各部門業務系統按統一規范接入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按“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原則,依托共享平臺開展數據共享應用。(省直各部門負責)

3.推動各地數據共享應用。各地級以上市統籌組織本地區各級業務系統按統一規范接入市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并做好市級共享平臺與省級共享平臺對接,依托共享平臺開展數據共享應用。(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完善四大公共基礎信息庫。

按照相應接口規范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完善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社會信用信息庫等公共基礎信息庫建設。

1.完善人口基礎信息庫。以公安人口數據為基礎,進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衛生健康、稅務、民政、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數據,構建全省統一的人口基礎信息庫,為政務應用提供權威規范的人口基礎數據支撐。對接融合有關事業單位、互聯網企業等社會人口相關數據,進一步豐富人口基礎信息庫。(省公安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完善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實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以市場監管、機構編制、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匯集的法人單位數據為基礎,以稅務、統計、公安等部門數據為擴展,建立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為政務應用提供法人單位基礎信息支撐。對接融合有關事業單位、互聯網企業等社會法人單位相關數據,進一步豐富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編辦,省民政廳、司法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3.完善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以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為基礎進行升級改造,匯聚交通運輸、水利、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的地圖數據,建立完善覆蓋衛星遙感影像、電子地圖等信息的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為政務應用提供多維度空間地理基礎信息支撐。(省自然資源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4.完善社會信用信息庫。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數據為基礎,整合各行業部門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聯合激勵和懲戒名單等信息,充實完善自然人、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構、社會組織等五類信用主體的社會信用信息,為政務應用提供社會信用信息支撐。對接融合第三方社會信用數據,進一步豐富社會信用信息庫。(省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三)推進省政務大數據分析應用。

1.初步建成省政務大數據分析應用平臺和專業化數據分析服務體系。全省一體化統籌規劃建設省政務大數據分析應用平臺,降低平臺建設和運維成本,減少數據重復采集,保障數據安全。引入專業化數據分析需求支撐團隊,依托省政務大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政務服務提供大數據創新應用支持。(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動政務大數據分析應用。各地各部門依托省政務大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的數據分析能力和專業化數據分析服務,促進政務大數據資源深度開發利用,提升各領域大數據分析應用水平。各地可根據需要自行引進數據分析服務團隊。(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四)推進省市縣政務數據一體化應用。

1.制定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規范。制定全省統一的數據目錄管理、數據管理和服務規范,明確數據共享開放的職責、范圍、分類、程序、方式及其他要求,保障各地各部門對數據業務管理自主權。(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完善全省統一的數據目錄標準體系。按統一規范和管理要求,依托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對信息資源目錄和服務目錄進行增補和完善。(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3.推動全省數據中心統籌管理。按照以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中心為中心節點,地市的數據平臺為分節點的數據中心規劃布局,省直部門按統一要求將自建數據平臺向省政務大數據中心遷移,各地推進數據分節點按統一規范對接到中心節點,各地各部門按統一運營規范對本地區本部門數據分節點進行業務管理,滿足特色數據需求。(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4.推動全省數據服務管理一體化應用。各地各部門自建數據服務按統一規范接入省數據服務平臺,從省級數據服務目錄按流程規范調用,或自行在本地區本部門數據分節點按統一規范開發數據服務,通過服務目錄注冊后調用,實現數據服務的統一管理、調度和監控。(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推進政府數據進一步開放。

依托“開放廣東”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圍繞企業監管、質量安全、節能消耗、財稅金融、交通運輸、社保就業、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等社會治理和民生服務重點領域,向社會開放公共數據資源,完成可開放數據編目、掛接等工作,保障數據及時更新,穩步推進數據資源以原始性、可機器讀取、可社會化再利用的數據集形式開放。(省直各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九、提升基礎設施集約化水平

(一)推進統一政務云平臺應用。

采用自主安全可控的云平臺技術,構建“1+N+M”的“數字政府”統一云平臺,支撐資源整合、管運分離、數據融合、業務貫通。

1.建設省級“數字政府”云平臺。建立“數字政府”政務云平臺統一框架和標準規范體系。構建“兩地三中心”的省級政務云平臺,提供彈性云資源服務,滿足省直各部門業務應用需求。(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進省直部門特色行業云對接和應用。對業務專業性強、安全要求高、數據信息量大的省直部門,在滿足行業管理規范、政策要求前提下,按統一規范做好已建特色行業云平臺與省級政務云平臺對接,納入統一管理。已建特色行業云平臺原則上不再擴容,由省級政務云平臺提供云資源。省直各部門組織開展特色行業云服務應用。(省直有關部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3.推進粵東西北地市政務云服務應用。按照集約化建設原則,粵東西北地市及所屬縣(市、區)由省統一購買政務云相關服務,為本地政務應用提供統一政務云服務,并納入省級政務云平臺統一管理。相關地市組織開展政務云服務應用?;洊|西北地市原有政務云平臺按統一規范與省級政務云平臺對接,納入省統籌管理,原則上不再擴容。(粵東、粵西、粵北地市政府,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4.推進珠三角地市政務云服務應用。珠三角地級以上市按照“數字政府”統一政務云平臺技術框架,建設完善本地的市級“數字政府”政務云平臺,按統一規范與省級政務云平臺對接,納入省統籌管理。相關地級以上市組織開展政務云服務應用??h級及以下原則上不再新建政務云平臺。(珠三角地級以上市政府牽頭)

(二)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接管和遷移上云。

按照我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推進方案要求,分批次推進省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接管工作,逐步實現部門非涉密業務系統遷移上云。

1.推動省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交接。做好待交接系統資料整理,在系統交接共同管理“雙軌期”,安排熟悉系統的人員與數字廣東公司共同管理系統,確保業務系統順利交接、平穩接管和遷移上云。(省直各部門負責)

2.推動省直部門政務外網非涉密信息系統遷移上云。安排熟悉系統的業務和技術人員與數字廣東公司合作,對完成遷移上云的系統進行安全測評、功能測試和遷移數據的完整性檢查。(省直各部門負責)

3.推動地市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遷移上云。各地統籌組織本地區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逐步遷移至本地市級“數字政府”政務云平臺,按統一規范與省級政務云平臺對接。(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推進統一政務外網應用。

逐步構建全省架構統一、運營高效、安全可靠、彈性調度、通達各基層政務單元的政務外網體系,打破網絡孤島,推進各地各部門政務外網應用。

1.建設完善政務外網骨干網。升級改造主備雙線路、高可靠的政務外網骨干網。推進“省-市-縣-鎮”縱向政務外網骨干網建設,選擇試點逐步推進相關市、縣、鎮級部門橫向接入同級骨干網,推動實現萬兆到市、千兆到縣、百兆到鎮、按需到村。完成省級政務外網IPv6改造。(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動省直部門政務外網應用。省直各部門按統一規范,將本部門辦公地點局域網接入省級政務外網,并組織開展政務外網應用。(省直各部門負責)

3.完善地市政務外網覆蓋。各地按統一規范,統籌組織本地區政務外網骨干網建設及各級政府部門與同級政務外網骨干網接入。全省最終實現省、市、縣、鎮、村五級全覆蓋,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政務外網“全省一張網”,各地全面組織開展政務外網應用。完成市級政務外網IPv6改造。(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4.推進部門非涉密業務專網與政務外網對接。有分散隔離的非涉密業務專網的省直部門,按統一規范,通過網絡割接、合并等方式,將業務專網整合對接到政務外網。(省司法廳、水利廳、財政廳等部門牽頭)

(四)建設統一安全保障體系。

完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保障體系,堅持安全自主可控,落實國家密碼政策,構建全方位、多層級、一致性的防護體系,切實保障“數字政府”政務云平臺及各地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平穩、高效、安全運行。

1.提升省級政務云平臺安全保障水平。建設“兩地三中心”的同城機房省級政務云平臺安全保障系統,確?;A設施安全、數據安全、應用安全。(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2.推動安全自主可控密碼應用?;趪疑逃妹艽a標準規范,推動政務云密碼體系建設和應用,為政務云安全提供全方位密碼保障支撐,實現政務云環境下的數據存儲過程的加密、數據傳輸過程的保密性、數據處理過程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業務處理過程的安全性、數據信息的可管可控。(省密碼管理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3.強化網絡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數據分級分類和系統訪問賬戶實名制,提升安全態勢感知分析和異常監控能力,增強“數字政府”政務云平臺及各地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的網絡安全風險防控能力。落實企業安全保密自監管責任,切實保障政務數據、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信息安全。組織省直部門、數字廣東公司與省公安廳網警總隊、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廣東分中心等單位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加強日常監測預警和聯合應急演練,確保信息安全工作協同共治。通過日常監測、縱向監督等措施,提升各地網絡安全水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公安廳牽頭)

十、加強保障支持

(一)做好資金保障。統籌省級政務信息化建設各類資金,加大“數字政府”建設資金支持力度。各地要統籌解決當地“數字政府”建設相關費用,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規范政務信息化服務項目經費預算編制和資金使用管理,加強“數字政府”建設資金管理。

(二)加強培訓交流。加強“數字政府”人才隊伍建設,完善考核和激勵機制,積極培養既精通政府業務又能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開展工作的綜合型人才。將“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列入領導干部和各級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內容,建立普及性與針對性相結合的培訓機制。建立學習交流機制,推廣“數字政府”建設成功經驗。定期以簡報、培訓、研討等多種形式開展交流,總結成熟經驗,加強推廣應用。

(三)筑牢安全防線。在“數字政府”政務云平臺、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設,以及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利用等過程中,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開展安全保密宣傳教育,加強安全保密檢查,推動安全與應用協調發展。數字廣東公司在省保密局的指導下開展保密工作,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對員工進行背景審查和保密知識培訓。

(四)完善法規制度。研究制定“數字政府”建設急需的電子政務建設、運營管理、服務管理、網絡安全保障等相關標準規范及政策法規,重點研究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身份認證、電子檔案、電子公文、數據安全等方面地方性法規及配套政策,為“數字政府”建設提供法規制度支撐。

(五)強化督查評估。建立“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實施督查評估機制,將相關工作任務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加強審計監督。圍繞“數字政府”建設、運行和管理等方面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實現督查評估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充分發揮督查評估的導向作用,形成工作推進的良性循環。

附件:1.“數字政府”建設任務分工.doc

2.系統建設模式及分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