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局、功能區分局,市局各處室、直屬單位:

  《寧波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強制清單》已經市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F印發給你們,自2023年9月15日施行。

  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寧波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強制清單

  為加快建設營商環境最優市、營商口碑一流現代化濱海大都市,大力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探索包容審慎和柔性執法新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清單。

  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一、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

  適用情形:立案調查前已提交申請營業執照材料并受理,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可以不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查封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查封、扣押涉嫌用于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物品。

  二、廣告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適用情形:廣告主自有經營場所或者互聯網自媒體發布,及時改正,未造成明顯社會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三、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未顯著標明“廣告”

  適用情形: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四、廣告中引證內容未標明出處

  適用情形:廣告中引證內容合法有據但未標明出處,及時改正的,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五、廣告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未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適用情形: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廣告,已取得合法有效專利證明,但未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六、廣告用語用字未按規定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適用情形: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七、超過廣告審批有效期繼續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適用情形:廣告內容與原批準情況一致,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八、發布農藥、獸藥廣告未將廣告批準文號列為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適用情形:已取得廣告批準文號,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九、房地產預售、銷售廣告未載明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

  適用情形:已取得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但未在廣告中載明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十、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

  適用情形: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四項查封、扣押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十一、生產經營的化妝品標簽存在瑕疵

  適用情形:不影響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查封、扣押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或者查封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