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是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數據集合,正快速發展為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采集、存儲和關聯分析,從中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
 
  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的交匯融合引發了數據迅猛增長,數據已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大數據正日益對全球生產、流通、分配、消費活動以及經濟運行機制、社會生活方式和國家治理能力產生重要影響。目前,我國在大數據發展和應用方面已具備一定基礎,擁有市場優勢和發展潛力,但也存在政府數據開放共享不足、產業基礎薄弱、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法律法規建設滯后、創新應用領域不廣等問題,亟待解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我國大數據發展和應用,加快建設數據強國,特制定本行動綱要。
 
  一、發展形勢和重要意義
 
  全球范圍內,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監管能力正成為趨勢,有關發達國家相繼制定實施大數據戰略性文件,大力推動大數據發展和應用。目前,我國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用戶規模居全球第一,擁有豐富的數據資源和應用市場優勢,大數據部分關鍵技術研發取得突破,涌現出一批互聯網創新企業和創新應用,一些地方政府已啟動大數據相關工作。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快大數據部署,深化大數據應用,已成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推動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需要和必然選擇。
 
  (一)大數據成為推動經濟轉型發展的新動力。以數據流引領技術流、物質流、資金流、人才流,將深刻影響社會分工協作的組織模式,促進生產組織方式的集約和創新。大數據推動社會生產要素的網絡化共享、集約化整合、協作化開發和高效化利用,改變了傳統的生產方式和經濟運行機制,可顯著提升經濟運行水平和效率。大數據持續激發商業模式創新,不斷催生新業態,已成為互聯網等新興領域促進業務創新增值、提升企業核心價值的重要驅動力。大數據產業正在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將對未來信息產業格局產生重要影響。
 
  (二)大數據成為重塑國家競爭優勢的新機遇。在全球信息化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大數據已成為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正引領新一輪科技創新。充分利用我國的數據規模優勢,實現數據規模、質量和應用水平同步提升,發掘和釋放數據資源的潛在價值,有利于更好發揮數據資源的戰略作用,增強網絡空間數據主權保護能力,維護國家安全,有效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大數據成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徑。大數據應用能夠揭示傳統技術方式難以展現的關聯關系,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促進社會事業數據融合和資源整合,將極大提升政府整體數據分析能力,為有效處理復雜社會問題提供新的手段。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管理機制,實現基于數據的科學決策,將推動政府管理理念和社會治理模式進步,加快建設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相適應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逐步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大力推動政府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臺整合,消除信息孤島,推進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增強政府公信力,引導社會發展,服務公眾企業;以企業為主體,營造寬松公平環境,加大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發、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力度,著力推進數據匯集和發掘,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創新應用,促進大數據產業健康發展;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科學規范利用大數據,切實保障數據安全。通過促進大數據發展,加快建設數據強國,釋放技術紅利、制度紅利和創新紅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二)總體目標。立足我國國情和現實需要,推動大數據發展和應用在未來5—10年逐步實現以下目標:
 
  打造精準治理、多方協作的社會治理新模式。將大數據作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過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應用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提升政府決策和風險防范水平,提高社會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增強鄉村社會治理能力;助力簡政放權,支持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推動商事制度改革;促進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有效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2017年底前形成跨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
 
  建立運行平穩、安全高效的經濟運行新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不斷提升信用、財政、金融、稅收、農業、統計、進出口、資源環境、產品質量、企業登記監管等領域數據資源的獲取和利用能力,豐富經濟統計數據來源,實現對經濟運行更為準確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提高決策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時效性,提升宏觀調控以及產業發展、信用體系、市場監管等方面管理效能,保障供需平衡,促進經濟平穩運行。
 
  構建以人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務新體系。圍繞服務型政府建設,在公用事業、市政管理、城鄉環境、農村生活、健康醫療、減災救災、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教育、交通旅游、質量安全、消費維權、社區服務等領域全面推廣大數據應用,利用大數據洞察民生需求,優化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城市輻射能力,推動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縮小城鄉、區域差距,促進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樣化需求。
 
  開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創新驅動新格局。形成公共數據資源合理適度開放共享的法規制度和政策體系,2018年底前建成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率先在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資源、農業、環境、安監、金融、質量、統計、氣象、海洋、企業登記監管等重要領域實現公共數據資源合理適度向社會開放,帶動社會公眾開展大數據增值性、公益性開發和創新應用,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
 
  培育高端智能、新興繁榮的產業發展新生態。推動大數據與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探索大數據與傳統產業協同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形成一批滿足大數據重大應用需求的產品、系統和解決方案,建立安全可信的大數據技術體系,大數據產品和服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國內市場占有率顯著提高。培育一批面向全球的骨干企業和特色鮮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構建形成政產學研用多方聯動、協調發展的大數據產業生態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推動資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
 
  1.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明確各部門數據共享的范圍邊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門數據管理及共享的義務和權利,依托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大力推進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等國家基礎數據資源,以及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等信息系統跨部門、跨區域共享。加快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豐富面向公眾的信用信息服務,提高政府服務和監管水平。結合信息惠民工程實施和智慧城市建設,推動中央部門與地方政府條塊結合、聯合試點,實現公共服務的多方數據共享、制度對接和協同配合。
 
  2.穩步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在依法加強安全保障和隱私保護的前提下,穩步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建立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清單,按照“增量先行”的方式,加強對政府部門數據的國家統籌管理,加快建設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制定公共機構數據開放計劃,落實數據開放和維護責任,推進公共機構數據資源統一匯聚和集中向社會開放,提升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標準化程度,優先推動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資源、農業、環境、安監、金融、質量、統計、氣象、海洋、企業登記監管等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府數據集向社會開放。建立政府和社會互動的大數據采集形成機制,制定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目錄。通過政務數據公開共享,引導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主動采集并開放數據。
 
  3.統籌規劃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結合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統籌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布局國家大數據平臺、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加快完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等基礎信息資源和健康、就業、社保、能源、信用、統計、質量、國土、農業、城鄉建設、企業登記監管等重要領域信息資源,加強與社會大數據的匯聚整合和關聯分析。推動國民經濟動員大數據應用。加強軍民信息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現有企業、政府等數據資源和平臺設施,注重對現有數據中心及服務器資源的改造和利用,建設綠色環保、低成本、高效率、基于云計算的大數據基礎設施和區域性、行業性數據匯聚平臺,避免盲目建設和重復投資。加強對互聯網重要數據資源的備份及保護。
 
  4.支持宏觀調控科學化。建立國家宏觀調控數據體系,及時發布有關統計指標和數據,強化互聯網數據資源利用和信息服務,加強與政務數據資源的關聯分析和融合利用,為政府開展金融、稅收、審計、統計、農業、規劃、消費、投資、進出口、城鄉建設、勞動就業、收入分配、電力及產業運行、質量安全、節能減排等領域運行動態監測、產業安全預測預警以及轉變發展方式分析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
 
  5.推動政府治理精準化。在企業監管、質量安全、節能降耗、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旅游服務等領域,推動有關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將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違法失信、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物流、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進行匯聚整合和關聯分析,統一公示企業信用信息,預警企業不正當行為,提升政府決策和風險防范能力,支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服務,提高監管和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推動改進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借助大數據實現政府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數據監督和技術反腐體系,促進政府簡政放權、依法行政。
 
  6.推進商事服務便捷化。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依托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共享整合各地區、各領域信用信息,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各類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服務。在全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積極運用大數據手段,簡化辦理程序。建立項目并聯審批平臺,形成網上審批大數據資源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統一受理、同步審查、信息共享、透明公開。鼓勵政府部門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并充分運用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掌握企業需求,推動行政管理流程優化再造,在注冊登記、市場準入等商事服務中提供更加便捷有效、更有針對性的服務。利用大數據等手段,密切跟蹤中小微企業特別是新設小微企業運行情況,為完善相關政策提供支持。
 
  7.促進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強有關執法部門間的數據流通,在法律許可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對社會治理相關領域數據的歸集、發掘及關聯分析,強化對妥善應對和處理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數據支持,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推動構建智能防控、綜合治理的公共安全體系,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
 
  8.加快民生服務普惠化。結合新型城鎮化發展、信息惠民工程實施和智慧城市建設,以優化提升民生服務、激發社會活力、促進大數據應用市場化服務為重點,引導鼓勵企業和社會機構開展創新應用研究,深入發掘公共服務數據,在城鄉建設、人居環境、健康醫療、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質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費維權、城鄉服務等領域開展大數據應用示范,推動傳統公共服務數據與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可穿戴設備等數據的匯聚整合,開發各類便民應用,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二)推動產業創新發展,培育新興業態,助力經濟轉型。
 
  1.發展工業大數據。推動大數據在工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售后服務等產品全生命周期、產業鏈全流程各環節的應用,分析感知用戶需求,提升產品附加價值,打造智能工廠。建立面向不同行業、不同環節的工業大數據資源聚合和分析應用平臺。抓住互聯網跨界融合機遇,促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和三維(3D)打印技術、個性化定制等在制造業全產業鏈集成運用,推動制造模式變革和工業轉型升級。
 
  2.發展新興產業大數據。大力培育互聯網金融、數據服務、數據探礦、數據化學、數據材料、數據制藥等新業態,提升相關產業大數據資源的采集獲取和分析利用能力,充分發掘數據資源支撐創新的潛力,帶動技術研發體系創新、管理方式變革、商業模式創新和產業價值鏈體系重構,推動跨領域、跨行業的數據融合和協同創新,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服務業創新發展和信息消費擴大,探索形成協同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3.發展農業農村大數據。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綜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務,縮小城鄉數字鴻溝,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強農業農村經濟大數據建設,完善村、縣相關數據采集、傳輸、共享基礎設施,建立農業農村數據采集、運算、應用、服務體系,強化農村生態環境治理,增強鄉村社會治理能力。統籌國內國際農業數據資源,強化農業資源要素數據的集聚利用,提升預測預警能力。整合構建國家涉農大數據中心,推進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涉農數據資源的共享開放,加強數據資源發掘運用。加快農業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發,加大示范力度,提升生產智能化、經營網絡化、管理高效化、服務便捷化能力和水平。
 
  4.發展萬眾創新大數據。適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大數據創新行動計劃,鼓勵企業和公眾發掘利用開放數據資源,激發創新創業活力,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深度融合,推動大數據發展與科研創新有機結合,形成大數據驅動型的科研創新模式,打通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推動萬眾創新、開放創新和聯動創新。
 
  5.推進基礎研究和核心技術攻關。圍繞數據科學理論體系、大數據計算系統與分析理論、大數據驅動的顛覆性應用模型探索等重大基礎研究進行前瞻布局,開展數據科學研究,引導和鼓勵在大數據理論、方法及關鍵應用技術等方面展開探索。采取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協同創新模式和基于開源社區的開放創新模式,加強海量數據存儲、數據清洗、數據分析發掘、數據可視化、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數據技術體系。支持自然語言理解、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等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提升數據分析處理能力、知識發現能力和輔助決策能力。
 
  6.形成大數據產品體系。圍繞數據采集、整理、分析、發掘、展現、應用等環節,支持大型通用海量數據存儲與管理軟件、大數據分析發掘軟件、數據可視化軟件等軟件產品和海量數據存儲設備、大數據一體機等硬件產品發展,帶動芯片、操作系統等信息技術核心基礎產品發展,打造較為健全的大數據產品體系。大力發展與重點行業領域業務流程及數據應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數據解決方案。
 
  7.完善大數據產業鏈。支持企業開展基于大數據的第三方數據分析發掘服務、技術外包服務和知識流程外包服務。鼓勵企業根據數據資源基礎和業務特色,積極發展互聯網金融和移動金融等新業態。推動大數據與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的深度融合,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的創新應用,積極探索創新協作共贏的應用模式和商業模式。加強大數據應用創新能力建設,建立政產學研用聯動、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大數據產業體系。建立和完善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支撐體系,組建大數據開源社區和產業聯盟,促進協同創新,加快計量、標準化、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等大數據產業質量技術基礎建設,加速大數據應用普及。
 
  (三)強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進健康發展。
 
  1.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加強大數據環境下的網絡安全問題研究和基于大數據的網絡安全技術研究,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網絡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立大數據安全評估體系。切實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做好大數據平臺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評測、應用安全評測、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明確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保障網絡安全的范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切實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軍工科研生產等信息的保護。妥善處理發展創新與保障安全的關系,審慎監管,保護創新,探索完善安全保密管理規范措施,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2.強化安全支撐。采用安全可信產品和服務,提升基礎設施關鍵設備安全可靠水平。建設國家網絡安全信息匯聚共享和關聯分析平臺,促進網絡安全相關數據融合和資源合理分配,提升重大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理能力;深化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和態勢感知能力建設,增強網絡空間安全防護和安全事件識別能力。開展安全監測和預警通報工作,加強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四、政策機制
 
  (一)完善組織實施機制。建立國家大數據發展和應用統籌協調機制,推動形成職責明晰、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加強大數據重大問題研究,加快制定出臺配套政策,強化國家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加強大數據與物聯網、智慧城市、云計算等相關政策、規劃的協同。加強中央與地方協調,引導地方各級政府結合自身條件合理定位、科學謀劃,將大數據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規劃,制定出臺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突出區域特色和分工,抓好措施落實,實現科學有序發展。設立大數據專家咨詢委員會,為大數據發展應用及相關工程實施提供決策咨詢。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落實本行動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共同推動形成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和大數據產業健康安全發展的良好格局。
 
  (二)加快法規制度建設。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研究數據開放、保護等方面制度,實現對數據資源采集、傳輸、存儲、利用、開放的規范管理,促進政府數據在風險可控原則下最大程度開放,明確政府統籌利用市場主體大數據的權限及范圍。制定政府信息資源管理辦法,建立政府部門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和共享復用制度。研究推動網上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工作,界定個人信息采集應用的范圍和方式,明確相關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加強對數據濫用、侵犯個人隱私等行為的管理和懲戒。推動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基礎信息網絡和關鍵行業領域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保障網絡數據安全。研究推動數據資源權益相關立法工作。
 
  (三)健全市場發展機制。建立市場化的數據應用機制,在保障公平競爭的前提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建設。鼓勵政府與企業、社會機構開展合作,通過政府采購、服務外包、社會眾包等多種方式,依托專業企業開展政府大數據應用,降低社會管理成本。引導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開展面向應用的數據交易市場試點,探索開展大數據衍生產品交易,鼓勵產業鏈各環節市場主體進行數據交換和交易,促進數據資源流通,建立健全數據資源交易機制和定價機制,規范交易行為。
 
  (四)建立標準規范體系。推進大數據產業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建立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的數據標準和統計標準體系,推進數據采集、政府數據開放、指標口徑、分類目錄、交換接口、訪問接口、數據質量、數據交易、技術產品、安全保密等關鍵共性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加快建立大數據市場交易標準體系。開展標準驗證和應用試點示范,建立標準符合性評估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在培育服務市場、提升服務能力、支撐行業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制定工作。
 
  (五)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強化中央財政資金引導,集中力量支持大數據核心關鍵技術攻關、產業鏈構建、重大應用示范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推動建設一批國際領先的重大示范工程。完善政府采購大數據服務的配套政策,加大對政府部門和企業合作開發大數據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大數據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大數據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努力為企業重組并購創造更加寬松的金融政策環境。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向大數據產業,鼓勵設立一批投資于大數據產業領域的創業投資基金。
 
  (六)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健全多層次、多類型的大數據人才培養體系。鼓勵高校設立數據科學和數據工程相關專業,重點培養專業化數據工程師等大數據專業人才。鼓勵采取跨校聯合培養等方式開展跨學科大數據綜合型人才培養,大力培養具有統計分析、計算機技術、經濟管理等多學科知識的跨界復合型人才。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企業合作,加強職業技能人才實踐培養,積極培育大數據技術和應用創新型人才。依托社會化教育資源,開展大數據知識普及和教育培訓,提高社會整體認知和應用水平。
 
  (七)促進國際交流合作。堅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建立完善國際合作機制,積極推進大數據技術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國際創新資源,促進大數據相關技術發展。結合大數據應用創新需要,積極引進大數據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才,完善配套措施,鼓勵海外高端人才回國就業創業。引導國內企業與國際優勢企業加強大數據關鍵技術、產品的研發合作,支持國內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數據企業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