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數字政府作為大數據時代的新型治理模式,是公共管理的一種創新。順應改革的潮流,以信息化、網絡化等虛擬的數字形式作為媒介服務于行政管理和政府決策,從而形成高效、精簡的政務信息成為新時代的展望。數字政府以信息為核心、技術為保障、電子為依托進行新型動態管理,發展線上線下公共服務一體化,數據政務,資源整合,簡政放權,構建國家治理水平現代化。

  隨著大數據技術的高速發展,數字政府的創新為政府管理提供了科學、高效、可靠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徑。不同于傳統的電子政務,其只是改進現有的業務流程,數字政府意味著政務服務的供給和創新。數字政府是一種新型的政府運行模式,主要指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通過數字化、數據化、智能化、智慧化的推進方式與實施路徑,促進實體政府虛擬化形成的一種組織架構分布式、政務運行一張網、公共服務無紙化、社會治理精準化的新型政府形態。數字政府以人為本,通過改進體系流程和個性服務來提升用戶的數據平臺體驗。從過去簡單的電子政務發展到數字政府的復雜、無縫、關聯業務,借助于各種數據工具、網絡平臺和數字模型來實現服務目標。事實上,打造數字政府是電子政務的轉型升級,是發展的新階段、新趨勢。通過數字政府、數字中國的建設,推動政府轉型,全面帶動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建設,進而實現大數據戰略。

  一、數字政府的職責體系

  1.實行科學的公共政策,進行民主治理。

  數字政府借助數字形式對海量資源信息進行整理、綜合和應用。在此基礎上,通過電子設備構建的網絡公共服務信息平臺為用戶提供信息、分類渠道,傳達公共政策,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與公民通過大數據平臺進行溝通和交流,從而達到政府進行民主治理的目的。大數據技術手段的應用,在優化政府政策環境的過程中,不斷進行資源的整合形成科學的政策執行合力,同時還可對政策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現象和行為進行有效地防范和解決,確保政令實行通暢,提高政策的執行能力。

  2.數字政府著力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

  以數字網絡模式為媒介,以數據集中和共享為途徑,推動技術融合、業務融合和數據融合,增強管理水平。政府在社會化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作用,在大數據時代中進一步得到升華,通過網絡線上的方式促進政府與公民良好溝通,構建關系橋梁達成方案合作。數字政府作為現代化模式的一種,當其與行政對象發生聯系時,履行其職責時是基于某種理論上的信息節點,信息節點被認為是政府的治理工具之一,指處在信息網絡或社交網絡之中的屬性。甚至可以說,政府就是某種意義上的“信息節點”。

  3.大數據創新政府的監管方式。

  隨著信息的開放共享,安全隱患問題愈加突出。政府在對政務與社會的監管方式上也進行了創新,網絡安全監管更加重要。公共服務網絡平臺上信息的集中、應用與更新,在促進政府與公民更好溝通,積極構建橋梁的同時也將風險凸顯。政府提供的平臺也需加強力度治理。新型的數字政府不是簡單的將傳統的政府管理移植到網絡上,而是實施一種全面的創新行政模式,提升政府的各項職能。

  4.大數據戰略為政府帶來新的價值追求。

  大數據離不開整合、開放、交換和共享信息與資源,物聯網、互聯網和區塊鏈以及信息集中程序化逐漸形成人工智能,政務信息資源的平臺共享以及產品和服務的深刻變革,在信息化基礎上形成的大數據時代理念,將政府的管理上升到戰略層面,將數據作為核心資產不斷的呈現戰略化、資產化和社會化等特征,使政府真正具有信息化的實質。

  二、數字政府運行的技術機制

  技術機制可以是數字政府運行的內部機制,也或者是硬件機制。計算機具有巨大的信息儲量和系統機構,無論是從程序設計的角度還是硬件系統上,其性能、速度和可靠性遠超于人工,對于海量信息的處理、高級語言的應用、效率問題的解決、系統的邏輯實現等都具有優越性。計算機作為個體其本身就是一個龐大的系統,而作為數字化網絡化群體而言,其又是一個子系統。在全球網絡中它是眾多的信息媒介點,以線上的方式相互聯系和聯結,從而構成龐大的全球網絡,形成體系。

  1.加快發展移動電子政務是重要手段。

  相比較于傳統的電子政務,移動電子政務的優越性在于更及時,隨時隨地的處理公務,公眾和社會可以隨時隨地的獲取政府信息和服務,沒有時間、地點的限制,方便快捷。隨著移動互聯網和智能終端的發展以及信息技術和應用軟件的普及,移動設備成為很好的信息載體,在共享信息和服務方面更具有優越性。隨著高速無線網絡覆蓋率的提高,數字寬帶的發展越來越至關重要,移動終端設備的普及率也不斷上升,政府大力發展移動電子政務成為必然,信息化的成效愈加顯著。

  2.注重服務,擴大應用,推動管理模式的創新。

  數字政府在建設過程中堅持以服務社會和公眾為核心目標。電子政務的價值在于通過不斷深化應用實現政務創新,利用技術手段主動為大眾服務,同時大眾通過網絡平臺從政府獲取服務,形成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良好雙向互動,提高數字政府能力和水平。網絡決策、辦公、政務、政民互動、監督和審批等服務逐漸形成一體化,提高了為民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3.推進網絡決策,強化技術管理,創造數據文化。

  數字化政府管理過程中,對于政府辦公自動化、政府實時信息發布,各級政府間的網絡會議,電子化的民意調查等內容都改進了政府的工作方式,“網上在線辦公”創造出“虛擬政府”的管理環境,不斷推進政府的科學決策,加強政府信息網絡技術的應用。數據文化是一種先進文化,數據是與物質、能源一樣重要的帶有全局性和戰略性的技術,并具有巨大的驅動效應,帶動政治經濟的重大發展,逐漸形成一種以數據為核心的戰略文化。

  三、數字政府運行的制度機制

  數字政府在實施管理的過程中需要外部體制和制度,保障系統的良好運行。制度,可以含括法律、法規以及任何組織內部的規章制度。這種剛性的規制和程序化,強有力的將數字政府的運行納入法律范疇。政府數字化運行的過程在具有物理性的剛性程序時,更需具有法律制度等的硬性保障,使得政府在大數據時代數字化時發揮其良好的政治功能。數字政府本質上是政治權力的一種新型運作,法律與制度的剛性規范可使其運行過程中的危險減到最小,維護權力實行過程的穩定。

  1.法律手段維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確立法律的權威。

  大數據發展、信息產業核心技術的進步,在促進信息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更大的潛在風險。政府在進行數字化建設過程中,商業機密和公民個人隱私問題是重中之重,云建設等方面可能會將政府信息擴大化、全局化,甚至威脅到國家的安全。將數字政府的運行監控在法律之下,加強立法,完善相關法律,依法運行,保證憲法的無上地位,它規定了政府權限、運行的條件和方式,重視機制規范法律,防止信息平臺出現重大錯誤。在信息的使用過程中,積極引導信息或者輿論的健康發展,抵制惡劣的網絡暴力,規范重要信息和言論設置,創造和諧健康的網絡環境,維護網絡安全和政局穩定,為數據的共享營造良好的平臺。積極避免監管不力和公共安全問題,實現網絡社會的善治。

  2.自治和共治相結合,接受公眾監督。

  數字政府在進行內部體制對平臺監管時,往往會在一定程度上被圈在框架中,而網絡信息真正的使用者是公民,是用戶,對于公共服務平臺和媒體信息渠道的評價和體驗最為真實,所以全面良好的促進數字政府的發展還需自治和共治相結合,內外監管,推進網絡社會的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管。政府只有在監督的環境中才能更加公正、有秩序的運作,數字政府更是如此。公眾可以監視和督促數字政府的運行全過程,且具有依法規范政府行為的權力,在政府的運行超過法律的范圍之外后,可進行相應的懲處。因此,為了保證“數字政府”始終在法律軌道上運行,更重要的是約束政府的整個數字化運行過程,并在內容上進行監管,應全面提升公眾參與民主決策的效率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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