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征求意見稿)對外發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新版清單事項將繼續縮減,其中有一些重要變化,值得關注。

  新版清單將減少6項

  《清單(2021 年版)》列有禁止準入事項6項,許可準入事項111項,共計117項,相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 年版)》減少6項。

  減少的事項包括哪些?記者對比發現,“未獲得許可,不得開展保安培訓業務(保安培訓許可證核發)”等內容并未體現在新版清單中。

  據悉,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分為禁止和許可兩類事項。對禁止準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核準,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許可準入事項,包括有關資格的要求和程序、技術標準和許可要求等,或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版清單跟2020年版清單相比,禁止準入事項從5個增加為6個,增加了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

  其中明確,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機構等。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系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出了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有關措施的修訂內容。

  其中,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一、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十八)其他,第7項。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9月份曾發布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提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

  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有所增加

  在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方面,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列出了157項,比去年的152項有所增加。

  其中,增加了一些2021年新出臺的規定,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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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