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有這樣的機會在這里跟大家交流,我要講的是想從EA角度入手來談一下制度設計和頂層設計,我主要講四個方面的內容,一個是如何理解EA,第二個是如何選擇EA的實施方法,第三EA實施的制度保障,第四是建議。

  EA這個概念,最近一兩年在我國逐漸知道的越來越多,關注的越來越多,特別是搞信息化的電子政務人士越來越關注它,那么如何來理解這個概念呢?我在這里介紹一下,從國際上來說他們是如何來理解的這個概念的。美國聯邦政府實際上是利用了EA的方法論,去開發了一個聯邦政府頂層設計的架構,為它的電子政務建設服務。不同的組織會以不同的方式來解釋和定位EA。例如,有的會著重從技術方面了理解EA,而更多的是重點關注信息、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從國外專家的經驗來看,他們認為可以將EA理解為一種自上而下的、涉及到整個組織的,也可以理解為是一種自下而上的、由項目或者任務驅動的。還有人提出應當把這兩種理解結合起來,并取得平衡。對于我們在信息化建設過程當中,理解和引入EA,有這樣一些想法和思想還是值得我們借鑒的。那么EA的含義到底是什么,應該說有不同的說法,甚至是眾說紛紜。

  下面我想跟大家介紹幾個比較權威的定義,一個是美國聯邦CIO理事會的定義,他把EA定位為一個組織的戰略、業務工作和流程與它的IT戰略連接起來。采用多種結構模型和視圖使之文檔化,顯示如何去滿足一個組織當前和未來的需要……EA基本上定義了未來某一給定時點上的、必須支持一個組織的業務工作和戰略的目標架構。第二個定義就是一個民間機構Meta  Group,把它理解為是一個組織的關鍵業務、信息、應用、技術戰略以及它們對業務功能和流程的影響的一種整體化表述。它關注組織的業務流程、組織結構以及運用什么技術去實施這些業務流程。第三個是美國聯邦政府CIO辦公室給出的定義,EA是一種戰略信息資產庫,用于定義業務、運營業務所需的信息、支持業務運營所需的技術以及實施新技術以適應業務需求變化所需的過渡流程。

  我們可以看到,盡管還沒有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定義,但是所有的EA定義都力圖描述出下面這樣的含義:使一個組織的信息、流程和技術與該組織的戰略相連接,我認為這是EA本質的東西。

  EA的重要性主要是體現在可以保障企業和政府機構具有透明性、一致性、合規性和最大的靈活性,或者叫靈巧性,是這樣一種基本的機制。那么它的作用和重要性也可以用城市來分類,我們知道城市規劃主要要解決的問題,一個是哪些區域允許有哪些建筑物,建筑物會對周圍的環境產生哪些影響,還有建筑物的建造是否達標,是否會危及居民的安全或者是健康,這是一個城市規劃的主要問題。那么EA也是創建來滿足一個組織的目標,一個組織中往往有多種系統,需要它們一起工作,共享數據,提供信息安全機制,適應變化與發展,降低總成本,使組織達到其戰略目標。那么組織需要指導和約束架構設計工作和標準,用方針政策和流程去評估和實施這些標準。

  利用EA可以進一步描繪出一個組織的架構和流程的等級層次,以便對IT戰略和業務戰略領域做出概括的劃分。那么經過多年的實踐,CIO一些實踐專家提出了各種層次的劃分方法,這些層次就類似于城市規劃一些“區”或者“帶”,這些層次的劃分是為制定架構標準提供了基礎。在EA內這些層次可以包括業務架構和技術架構。CIO可以把重點放在EA的全部架構層次上,或者是某些架構層次。

  那么對于EA的架構層次的劃分,一般比較普遍接受的觀點,大家把它劃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是組織的業務架構,第二層是技術架構,第三是信息架構,第四層應用架構。技術架構層主要描述基礎設施和網絡架構,這個范疇大概包括幾個方面,包括IT安全架構、網絡架構、通訊架構、服務器等。第三層信息架構是描述一個組織的數據模型,數據庫的架構,內容管理和知識管理的架構。第四層應用架構是要描述支持業務架構所需要所要求的應用和應用架構,它屬于展示層或者“用戶體驗”層。展示層應當把用戶體驗整合到一個與組織交互作用的公共網關中,當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建設項目不斷創造出在線方式和自我服務方式的數據獲取和服務獲取的機會時,應用架構層就變得特別重要了。

  第二個方面,如何來選擇EA的實施方法?方法論具有多樣性和豐富性的特點,而比較有影響的或者應用比較廣泛的,像FEA等等。不同的實施方法之間有一定的差別,這些差別可能表現在架構層次的劃分上,或者是模型當中使用的對象上,或者是在庫結構上,或者在任務分析和建模的方法上,不管有這樣那樣的差別,但是所有的EA模型應該都包含有功能架構和技術架構核心的東西。

  CIO需要在多種方法中選擇。所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去量化表示、組織和描述一個組織的結構。選擇方法是一項重要的任務。那么選擇的時候什么樣的因素是必須要考慮的,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那么從CIO的實踐當中總結出來,首先要考慮到組織的規模大小,它對EA方法的選擇有很重要的影響。另外大型組織通常有充足的人力、技術和資金去購買和實施一種正規的EA方法和工具集。大的投入,加上有廣泛的客戶基礎去利用EA的實施成果,就比較容易保證某種EA方法的成功實施。那么對于中小企業或組織來說,應當如何選擇一種EA方法,常常是不很清楚的。另外在選擇過程中,人們要深深體會到一種充分展開的EA方法和工具,其復雜性和成本常常會成為啟動一個EA項目的重要障礙。

  不管采用什么樣的方法,都必須要保證下面這幾個方面整體性和完整性,一個是重要的數據,第二是關鍵的應用,第三是組織政策的執行,第四是普遍的服務水準,第五是統一的直觀明了的用戶界面,第六是可行的產品開發。

  第三方面,EA實施的制度保障。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制度的保障是相當重要的,我國搞了多年甚至幾十年的信息化建設,還是證明了制度保障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EA 實施或者電子政務的實施,其中包括頂層設計架構設計,那么制度保障有哪些?我們認為可以分這樣四個層次,一個就是法律法規層次,第二是政策層次,第三是標準規范層次,第四是組織機構層次。我們以美國的經驗為例,美國聯邦政府在EA實施上這幾個方面制度上的保障如何呢?從法律法規的方面來說,它在這一方面也是有重要的法律法規出臺,其中最重要就是“克林格-柯恩法”,是美國國會于1996年通過的,該法案要求所有政府部門在與IT相關重大工程項目投入之前,必須分析和確定其相關的業務流程是否需要重新設計和改造,要使用有效的策略和框架來開發和維護 IT 資源。這項法案頒布和實施最終結果,就是由美國政府實施或者其為實施的所有IT相關工作,現在都要在一個共同的EA支持下來完成。還有兩個相關的法律法規,一個就是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13011號,這是在剛才法案頒布之后,緊接著美國總統下發了這樣一個總統令,重申了總統要求行政機關要有效利用信息技術,再次強調了現有的IT管理政策,建立了三個跨部門的項目機構。還有相關的法案就是在克林格法案頒布之前,在1993年頒布了《政府績效與結果法》,要求明確定義政府的績效和成果,并制定為取得這些成果所必須實施的信息化戰略計劃。第二個方面是政策保障的制度方面,美國政府在EA實施政策和指導性文件發布方面,也還是做了比較多的事情,這里面列出來有這樣一些,包括OMB的通告和備忘,OMB是主管負責EA實施一個很重要的部門,配套頒布了一些政策性指導性的文件。還有一些機構就是美國聯邦政府總審計局,它也發表了一個報告,這個報告是最佳實踐的報告,主要是推薦了一些大型組織,在電子政務實施,在IT資源的管理方面所取得的一些成功經驗,這里是總結11點經驗,在報告里面反映出來。因為這個機構的性質和功能,這個報告帶有政策指導的作用。

  剛才提到了OMB出臺一些配套政策文件,在政策文件里面把克林格法案解釋為整個美國政府的通用EA框架的強制性的要求,這個框架后來被稱為聯邦企業架構框架?,F在OMB已經要求每個行政機構都要開發一個EA,并且要證明如何使該EA和FEAF保持一致。

  第三個層面就是標準規范。美國聯邦政府根據前面的立法,建立了嚴格的績效評估指標,還有剛才我們提到的聯邦總審計局,它也擔負了一個信息技術投資管理方面的規范。還有ISO9000等等,這些都涉及到了標準規范的層次。

  第四個層面就是組織機構。美國聯邦政府根據克林格法案建立了三個重要的組織建設,第一項就是在美國聯邦政府設立了一個首席信息官,第二是在聯邦政府行政部門范圍內建立了一個聯邦信息理事會,第三就是在立法領域或者在立法部門如國會,建立一個聯合信息委員會,這個是保障聯邦政府信息技術管理能夠在組織上得到落實。

  另外根據美國總統行政命令13011號,又在行政部門建立了三個機構,第一是首席信息官理事會;第二是政府信息技術服務部,這個服務部是由政府內外的技術管理專家和技術專家來構成的,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促進先進技術,新的標準和經驗的開發利用;第三就是信息技術資源部,這個機構有技術背景的高級專家,主要是重要信息的采集管理提供幫助,從美國CIO的一些經驗來看,大體上需要有這樣的一些組織保障,首先就是架構師配備;其次要建立一個架構小組;再就是要建立一種架構的評價機制;還有一點就是組織內的組織建設要跟IT治理結構要結合起來,在美國一些組織和企業常常設有經理級管理委員會,還有運營信息指導委員會,還有信息系統管理小組,這樣不同層次的一些IT治理機構。

  我國的情況大體上在電子政務里面,2006年是提出了一個總體框架,這個總體框架提出了到2010年的目標,還有總體框架的內容主要包括服務信息系統和信息資源。應用系統的提出要建設有利于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和優化組織機構,總體框架也是力圖從總體上,頂層上來來考慮國家電子政務的發展。還有就是一些部分省市制定了類似的框架。那么在信息化頂層設計方面,一些省市和部委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我們總體感覺這些工作一個很明顯的缺陷,就是還沒有確立EA的理念和相應制度方面的問題。

  最后我想以這樣的建議來總結我整個發言的主要觀點:第一、在電子政務頂層設計過程中,更要加緊引進和掌握EA的理念和方法論。第二、就是要加強EA的探索和實踐,在現有的電子政務規劃和建設項目當中,積極運用EA來指導,盡可能多的嵌入EA的方法和要素。第三就是重點相關制度的建設,不僅是國內的,還是組織外部的,涉及到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省市或者部委。第四點建議是要抓緊EA人才培養,這一方面的人才對我們來說可以用奇缺來形容,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包括去國外先進的國家接受培訓,包括在國內高校和政府部門合作來從事培訓工作,使得有一支壯大的EA實施人才來達到我們的目標。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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